借款合同里怎样界定保证人的责任
[律师回复] 在借款合同里,要弄清楚保证人的责任,得从多个方面去考量。
保证方式很重要,它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要是合同里明确说了,只有在债务人没办法还钱的时候,才由保证人来承担责任,那这就是一般保证。一般情况下,在主合同纠纷还没经过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且没有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来还钱之前,保证人是可以拒绝向债权人承担责任的。不过,要是债务人找不到人,而且名下也没有财产能执行,那保证人就不能拒绝了。要是合同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一起对债务负责,或者合同里没说清楚保证方式,那就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来算。当债务人到了时间不还钱,债权人既可以找债务人还钱,也可以找保证人在他保证的范围内还钱。
保证范围也会影响保证人的责任。保证范围一般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因为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还有债权人追债花的费用。要是合同对保证范围另外有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
保证期间也不容忽视。债权人必须在这个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要是没在这个期间主张权利,保证人就不用再担责了。对于一般保证,如果债权人没在保证期间去法院起诉债务人或者申请仲裁,保证人就不用再负责;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没在保证期间找保证人承担责任,保证人就可以免责。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把保证方式、范围和期间这些内容写清楚。如果是保证人,要明确自己承担的是哪种保证责任,合理评估风险;如果是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内及时主张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