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生产者纠纷中举证责任怎样分配
[律师回复] 在产品生产者纠纷里,举证责任的分配非常关键,直接关乎最终的责任判定结果。
消费者在这类纠纷中,要先挑起一部分举证的担子。消费者需要先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确实用了这个产品,像购物小票、线上订单记录等购买凭证就很有用。同时,还得证明因为用了这个产品身体或者财产受到了损害,医院的诊断书、维修发票这些都能作为证明损害的证据。而且,得说明这个损害和产品是有关系的,比如吃了某食品后马上就拉肚子了。
不过,在某些情况下,举证的方向会反过来,由生产者负责证明自己没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消费者能拿出证据说明产品有缺陷,并且这个缺陷导致了损害,生产者就得证明自己有免责的理由。这些免责理由有三种情况,一是产品根本没进入市场流通;二是产品进入市场时,那个导致损害的问题还不存在;三是在产品进入市场的时候,当时的科技水平根本发现不了这个缺陷。要是生产者拿不出证据来证明这几种情况,就得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如果遇到产品纠纷,消费者一定要及时保留购买凭证、损害证明等相关证据。而生产者要建立完善的产品生产和流通记录,以便在可能发生的纠纷中证明自己是否存在免责事由,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