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是否享有工程优先受偿权
[律师回复] 关于劳务分包能不能享有工程优先受偿权这个事儿,大家的看法不太一样,不过一般来说,是认为劳务分包不享有这个权利的。下面来具体分析分析:
1.从法律规定的角度看。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为了让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债权能够顺利实现。而劳务分包人主要就是提供劳务作业的,和完整意义上的建设工程施工不太一样。比如说,建设工程施工涉及到很多方面,包括材料、设备等,而劳务分包主要就是出人力干活。
2.从合同性质的角度来讲。劳务分包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着本质的差别。劳务分包主要就是围绕着提供劳动力来开展工作的,并不是承包整个建设工程。打个比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像是负责整个房子的建造,从设计到完工都管;而劳务分包就只是负责安排工人来干活。
3.从立法目的的角度出发。赋予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主要是为了平衡建设工程各方的利益,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等等。而劳务分包人的权益,可以通过其他的途径来保障,比如主张劳务报酬之类的,所以一般情况下不适用工程优先受偿权。
不过在司法实践当中,具体的情况还得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司法裁判的观点,综合起来进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的案子具体分析,这样才能更公平、合理地处理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