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职的劳务公司,已为中标为由,未给我交保险,工资,并把责任甩给新公司,说是他们克扣的钱,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建议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与法律依据
1. 确认劳动关系性质
- 若您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由新公司管理(如考勤、工作安排),可能构成“假外包、真派遣”。此时劳务公司和新公司需承担连带责任。
- 若您直接与新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但被要求与劳务公司签约,则需通过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证据证明实际用工单位。
2. 法律依据
- 社保缴纳义务: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劳务公司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工伤保险为强制险。
- 工资支付义务:《劳动合同法》第58条明确劳务公司不得克扣工资,且需按月足额支付。
- 连带责任:若新公司实际用工且存在过错(如未监督劳务公司履约),需承担连带责任。
二、维权步骤与操作指南
1. 收集关键证据
- 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证等。
- 欠薪证据:工资条、银行流水、欠薪书面说明(如有)。
- 沟通记录:与劳务公司或新公司的沟通记录(短信、邮件、录音)。
2. 协商与投诉
- 与劳务公司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支付工资,并书面记录协商过程。
- 向劳动监察投诉:
- 携带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责令劳务公司整改。
- 若涉及新公司责任,可同时投诉新公司。
3. 申请劳动仲裁
- 仲裁请求:
- 支付拖欠工资及25%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5条)。
- 补缴社保(需向社保局投诉,仲裁可主张单位赔偿损失)。
- 若存在违法解除合同,可主张赔偿金(N倍月工资)。
- 管辖机构:向劳务公司注册地或实际用工地(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
4. 法律诉讼
- 若仲裁结果未满足诉求,可向法院起诉。
- 证据强化:补充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未缴)、同事证言(证明实际用工关系)。
三、特殊情形处理
1. “假外包、真派遣”维权
- 若发现劳务公司无资质或虚构外包合同,可向劳动监察举报其违法行为。
- 主张新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需证明其实际管理用工。
2. 社保补缴与赔偿
- 社保补缴需通过社保局,个人部分需自行承担;若无法补缴,可主张单位赔偿损失(如医疗费、养老金差额)。
四、风险提示与建议
1. 时效限制:仲裁时效为1年(自欠薪或应缴社保之日起算),需尽快行动。
2. 避免证据灭失:保留所有沟通记录,避免劳务公司销毁证据。
3. 法律援助:若经济困难,可申请免费法律援助(如武汉市江汉区法律援助中心案例)。
总结:通过“协商→投诉→仲裁→诉讼”逐步推进,重点收集劳动关系和欠薪证据。若涉及“假外包”,需揭露实际用工关系以追究连带责任。建议尽快咨询当地劳动监察或律师,制定针对性策略。如需大庆律师,大庆劳动律师,可拨打乔律师名片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