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取保候审公安机关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当出现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如侦查确定犯罪事实不存在、犯罪行为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公安机关应立即启动解除取保候审程序。
(二)在取保候审期限达到最长的十二个月时,公安机关要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三)若发现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当,需马上解除取保候审。
(四)解除取保候审时,公安机关应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送达执行机关执行退还保证金等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