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主动退赃和被动退赃如何量刑
[律师回复] (一)对于涉嫌贪污罪的人来说,如果有主动退赃的条件,应尽可能在案发前或司法机关发觉前主动退还贪污所得。这样能展现良好的悔罪态度,为自己争取更大幅度的从轻、减轻处罚机会。
(二)若已处于司法机关介入阶段,即使是被动退赃,也应积极配合,尽快退还赃款。虽然从轻幅度不如主动退赃,但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犯罪危害后果,也可能获得一定程度的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这里主动退赃类似自首中积极表现可从轻减轻处罚的精神,被动退赃如实配合类似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轻处罚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