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双方既不要房也不还贷怎么办
[律师回复] 离婚后,有些夫妻既不想要房子也不想还房贷,这种情况处理起来得区分不同情形。
要是房子还在还着贷款,那就意味着银行等金融机构有债权在这儿呢。从法律上讲,银行有权利按照贷款合同,要求夫妻俩还钱。要是两人都不还,银行可不会坐视不管,它会采取法律手段。比如去法院起诉,然后要求把房子拍卖或者变卖,用这些钱来实现自己的债权。要是法院判决下来了还不还,那可就严重了,夫妻双方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就好比给自己贴上了信用不良的标签,以后贷款、出行啥的都会受影响。
假如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产权,他们可以坐下来商量把房子卖了。卖房子的钱先拿去还剩下的贷款,要是还有多余的就再分一分。要是商量不拢呢,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处理。法院会综合各种情况,像双方对房子的出资多少、婚姻期间的贡献等,合理分配卖房子的钱。
还有一点得注意,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哪怕离婚协议里写好了由一方来还贷款,这个约定对银行是不管用的。银行还是能要求两人一起还钱。不过,还了钱的一方事后可以按照离婚协议,向另一方把钱要回来。
建议夫妻在离婚时,咨询专业律师,就房屋归属和还贷问题达成合法有效的协议,避免后续法律风险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