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被告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怎么算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散布商标侵权的个体工商户所承担的赔偿责任,通常是依据侵权行为导致的具体经济损失,侵权方从非法行为中所获取之利润或者该商标所支付之许可使用费用等要素进行衡量和计算。若在实际操作中,上述各项指标的确切数无法明确判断,情形严重者,法院有权依照侵权行为表现出的情节做出裁决,给予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在确定最终赔偿金的过程中,法院将全面权衡侵权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产生的影响,商标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付出的合理成本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赔偿数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