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内部调动(员工自行申请),公司派遣到新的单位,新签订3年合同期满后,员工在该集团已上面11年,可否要求新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律师回复] 如果集团内各单位均为独立法人,且在调动过程中,员工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并获得了相应经济补偿,与新单位建立了全新的劳动关系,那么新单位可能会认为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应从新签订合同之日起算,此时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能会存在争议。但如果集团内部调动属于关联企业之间的人员调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且原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那么从保护劳动者权益角度出发,员工在集团内的连续工作年限应连续计算,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诉求更易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