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的抚养费每个月应该给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子女抚养费用额度的裁定,通常其基准在于子女的实际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疗等方面;此外,还需结合父母双方负担能力以及所在地域的实际生活水准进行衡量。如果子女监护人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用可以依据其每月总收入的20%-30%为标准进行支付。然而,若同时承担2个或更多子女的抚养责任,对应的抚养比例则可在现有基础上适度提升,但最高不应超过其总收入的50%。反之,若子女监护人并无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用则应参考其当年度总收入,或者参照同业人均收入水平,以此类推进行具体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