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77岁有两个女儿和一个二婚合法后岳母,岳父在26年1月28日下午4肘左右在安丰352省道出了车祸当场死亡,对方机动车负80%责任加刑事,在办后事期间他大女儿(招女婿(连续几天逼着我老婆(外嫁)签了一个协议,协议上半部是后岳盖了手印的后岳母放弃继承自己份额全捐赠给大女儿,由大女儿养老送终的协议,下半页是我老婆全权委托大女儿处理事赔偿大女儿一次性给予小女儿3万元的经济补偿的协议,但是我们不愿签,并且又说要等把后事全部葬礼办完以后再谈这个事情,他不肯,我们当时本来亲人离世伤心加熬夜头疲劳反正头脑里面不清晰,被她烦够了,然后就签掉了,他当时跟我们说,总的赔偿大概也就20几万,然后还要付20%责任
[律师回复] 首先,对于您岳父的离世表示哀悼。关于您提到的协议问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继承权是法定权利,后岳母放弃继承权并捐赠给大女儿的行为,需要明确其真实意愿。如果存在逼迫或误导的情况,该部分协议可能无效。对于您老婆的委托协议,如果是在不清晰的状态下签订,且存在误解或不平等的情况,也可以考虑主张撤销。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签订协议时的情况说明、沟通记录等,以便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同时,关于赔偿金额,如果对方给出的数字与实际不符,您有权要求重新核算。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