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以银行工作人员年收入几百万,骗我一起合作买合院跟内部房源,但内部房源价格远远高于市场价格,之后全部抵押银行贷款,名字都在我名下,因贷款压力他建议我的钱放他那里拿利息用来还贷款跟房贷,我还抵押了自己两套房,总金额940万全部打入他指定账户他二哥账户,之后他被温州警方以合同诈骗逮捕了,而且他名下资产全部在别人名下,他二哥也是跟他老婆假离婚,资产全部在他前妻名下,后来我了解到还有一个受害人,一个水果店老板他们也是同样手段把一套凶宅抵押了银行六百万,实际价格估计两百多万,他们算诈骗吗
[律师回复]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朋友及其家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诈骗犯罪。他们利用虚假的银行工作人员身份和所谓的内部房源信息,诱骗您进行高额投资,并以高利贷的形式让您将资金转入他们控制的账户,这些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您的朋友及其家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您陷入错误认识,从而骗取您的财物,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您应当立即向警方报案,并提供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转账记录、通讯记录、合同文件等,以便警方能够及时立案侦查,追回您的损失。同时,您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