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在侦查结束后移送案件,但并非绝对。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可能会提前移送案件给检察院,例如:1. 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2. 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3. 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4. 犯罪嫌疑人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5. 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这些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提前移送案件给检察院,以便检察院及时审查案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但具体是否提前移送,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