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朋友及其家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诈骗犯罪。他们利用虚假的银行工作人员身份和所谓的内部房源信息,诱骗您进行高额投资,并以高利贷的形式让您将资金转入他们控制的账户,这些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您的朋友及其家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您陷入错误认识,从而骗取您的财物,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您应当立即向警方报案,并提供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转账记录、通讯记录、合同文件等,以便警方能够及时立案侦查,追回您的损失。同时,您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