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解除合同无效的期限3个月怎么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确认解除合同效力的三个月期限之计算基准,通常是因当事人知悉或应当知晓解除合同时点开始起算的。
值得注意的是,这三个月期限为恒定时期,不适用于中止、中断或延长之规制。若当事人未能在此三个月期限内提出确认解除合同效力的请求,则有可能被视为对解除合同的默示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