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一年没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用人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避免逾期。
(二)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用人单位未及时申请时,要在1年内提出申请。
(三)若超一年未做工伤认定但有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限、用人单位原因等,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法院重新启动认定程序。
(四)若无法认定工伤,职工收集相关证据,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案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单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