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不应该成立累犯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下情形不成立累犯。
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被单处附加刑的犯罪分子。累犯要求前罪和后罪都要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要是前罪或后罪有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等附加刑的,就不符合累犯条件。
二是过失犯罪不构成累犯。累犯要求前后罪都得是故意犯罪,要是其中有一个属于过失犯罪,像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这类过失犯罪情形,就不满足累犯的主观条件。
三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不构成累犯。法律对未成年人有特殊保护和矫正机会,若犯罪分子犯前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即便成年后又犯罪,也不能认定为累犯。
四是前后两罪的间隔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一般累犯要求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超过这个时间间隔犯罪,通常不构成累犯。特别累犯要求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任何时候再犯特定犯罪,若不符合特定罪名要求,也不构成特别累犯。遇到涉及累犯认定的问题,一定要依据具体法律规定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