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在外地想单方面申请离婚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确定管辖法院。若被告在外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原告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若被告存在不在国内、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情况,原告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二)准备起诉材料。起诉时要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三)等待法院处理。法院受理后会先调解,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