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当庭提供证据,其效力是否存在
[律师回复] 1、仲裁时当庭提交的证据,其效力不一定能得到认可,得看实际情况。
一般按照仲裁规则和法律规定,当事人要在仲裁庭规定的时间内交齐证据。要是过了规定时间,到当庭才提交证据,就属于逾期举证。仲裁庭对于这种逾期提交的证据,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2、要是当事人能给出逾期举证的合理理由,像遇到了不可抗力这样的客观情况,致使没办法按时拿出证据,通常仲裁庭会承认这份证据是有效的,并且会对其进行审查。
3、要是当事人没有合理的逾期理由,仲裁庭会看看这份证据和案件的主要事实有没有关系。要是有关联,仲裁庭有可能会采用这份证据,它也就有了相应的效力;不过,仲裁庭可能会批评、甚至对逾期举证的当事人进行罚款。要是证据和案件主要事实没啥关联,仲裁庭大概率不会采用,这份证据也就没啥效力了。
仲裁当庭提供证据的效力不确定,关键在于为啥逾期,还有证据和案件主要事实联不联系得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