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诉讼时能否把建设业主作共同被告
[律师回复] 1、在物业费诉讼里,一般不能把建设单位和业主一起列为被告,但也有特殊情况。
平时,物业服务合同要么是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签的,要么是在前期物业管理时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公司签的。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通常该交物业费的是业主。要是业主没按约定交物业费,物业服务公司就该把业主告上法庭。
2、但要是建设单位得承担连带责任或者共同责任,那就可以把它也列为被告。打个比方,建设单位和业主明确说好了一起承担物业费,而且建设单位也愿意这么做;又或者在交房的时候,建设单位违约了,让业主不愿意交物业费,并且这个违约情况和建设单位脱不了关系,这时候建设单位可能就得担责,物业服务公司就能把它列为被告。
3、能不能把建设单位和业主一起列为被告,得看具体案子的情况和法律规定。要是物业服务公司觉得建设单位该担责,就得准备好相关证据,在打官司的时候提出来,最后由法院根据查清楚的事实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