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以个体户经营欠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律师回复] (一)经营活动夫妻共同参与,收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另一方默认、追认,要留存经营活动中双方共同参与的证据,如共同签订的合同、共同参与经营会议的记录等;保留家庭收支明细,证明收入用于家庭。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共同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二)经营活动为一方个人行为,另一方未参与且收益未用于家庭,要保留证明自己未参与经营的证据,如工作考勤记录、社交活动记录等;提供家庭收支情况,证明经营收益未用于家庭。此情况由负债方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