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怎么样不用承担一方的债务
[律师回复] (一)明确个人债务无需另一方承担。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欠下的债务,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自己的名义欠下的债务,并且这个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同时债权人又没办法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欠下的,那么另一方就不需要承担这个债务。
(二)离婚时做好债务分担安排。在离婚的时候,可以通过签订离婚协议的方式,把债务的分担情况清楚地写明白。要是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法院会根据债务的具体性质来判定债务该由谁承担。
(三)偿还共同债务后可追偿。如果夫妻共同债务已经进行了分割,但债权人还是要求你偿还,在你偿还之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向对方追讨你多偿还的部分。
(四)应对恶意举债、虚构债务。要是发现另一方存在恶意举债或者虚构债务的情况,一定要积极地收集相关证据,在诉讼过程中主张自己不承担这部分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