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毁公私财物10万算巨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故意损毁财物犯罪这一问题,鉴于现行《刑法》并未对此类行为的具体涉案金额做出明确规定,各地区在落实过程中的标准自然是不尽相同。
以福建省为例,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犯罪的判定,“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一般设在人民币10,000元至50,000元之间;而对于“数额巨大”,通常定义在人民币50,000元及以上的情况。
那么如果这个行为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即按照福建省司法部门的标准,夫额达到10,000元至50,000元),或者同时符合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处罚应当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刑罚;但若行为达到“数额巨大”标准(参照福建省相关数值,即要求金额达到50,000元及以上),且同时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那就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至于所谓的“情节特别严重”,则主要是指针对私人财产进行的恶意侵害,以至于使受害者精神异常;严重损毁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导致企业停业或经营活动中断,引发重大经济损失;或者采用极其恶劣的手段进行破坏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