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财物丢失后的赔偿问题,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要是盗窃者被抓住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他作为侵权人得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来说,赔偿金额是按照财物被盗时的市场价值来定。要是有财物的有效购买凭证,就可以按购买价格结合折旧来算赔偿金额;要是没有购买凭证,那就参考同类物品的市场价格来评估。
如果被盗财物已经投保,失主可以根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赔了钱之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就有了代位求偿权,能向盗窃者追偿。
要是找不到盗窃者,或者盗窃者没有赔偿能力,而财物又投了保,失主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要是没投保,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在一定条件下,如果保管人有重大过失,或者安全保障义务人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保管人或安全保障义务人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但这是有严格法律条件限制的。
失主碰到被盗财物丢失的情况,得赶紧报警,把证据固定好,像财物的购买凭证、照片、视频这些都要留着,方便后面要求赔偿。要是协商赔偿没谈成,还能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