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应担负医疗损害的举证责任
[律师回复] 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里,大多数时候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患者要告医疗机构,就得自己拿出证据,证明医疗机构和它的医务人员有过错,且诊疗行为和自己受到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同时,患者还得提供去这家医疗机构看病,以及自己受到损害的证据。
不过呢,有一些特定情况,法律会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比如,医疗机构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诊疗规范;或者隐匿、拒绝提供和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还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在这些情况下,患者的举证责任就减轻了,只需要证明自己在这家医疗机构有过医疗行为,并且自己受到了损害就行。接下来,举证责任就转移到医疗机构身上,它得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要是医疗机构没办法证明自己无过错,那就要对患者进行赔偿。
这里要提醒大家,病历资料很重要,它是判断医疗纠纷的关键证据。医疗机构一定要妥善保管,不能违规处理。患者也要注意保留好自己的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