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的立案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了解数额标准: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情况,抢夺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会认定为数额较大从而立案。要关注当地确定的具体数额标准。
(二)关注情节标准:即便没达到数额标准,要是存在两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多次抢夺情形,抢夺老年人、孕妇财物,或者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以及为犯罪而携带的其他器械抢夺,都应当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一般分别认定为抢夺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