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据认定的标准究竟是什么
[律师回复] 1、认定新证据要根据不同的程序阶段来判断。在一审的时候,新证据有两类情况。一类是当事人在一审规定的举证时间结束后才新发现的证据。这里说的“新发现”,有可能是在举证时间结束后才出现的证据,也有可能是虽然证据早就存在,但在这个时间段内当事人确实没发现的。另一类是当事人因为一些客观的原因,没办法在规定的举证时间内提交证据,经过法院同意延长了举证时间,结果在延长的时间里还是没法提供的证据。这类证据主要就是受客观因素影响,导致不能按时交,就算延长时间也不行。
2、到了二审程序,新证据也有两种。一种是在一审庭审结束之后新发现的证据,这里的“新发现”和一审的情况有点像,不过时间点变成了一审庭审结束之后。另一种是当事人在一审规定的举证时间结束前,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但没被准许,然而二审法院重新审查后,觉得应该准许当事人的申请,然后依当事人申请去调取的证据。
3、再审程序里,新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不过要注意,这个证据得有足够的力度,能把原来的判决、裁定给推翻,才有可能启动再审程序。法院在判断一个证据是不是新证据时,会综合考虑证据形成的时间、被发现的时间,还有当事人自身方面的原因等多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