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我是超市老板,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一个顾客让一名未成年给我的微信收款码转钱2999元,并有第三人在场,并让我把钱转到这位顾客账户上手机上,资金第一时间已经转出我的账户,我没有收取任何利益,我提供了监控、转账、收款截图,作为证据证明清白。警察可以认定我违反治安拘留并罚款吗?可以冻结我的账户吗?
[律师回复] 一、结论(直接给答案)
警察不能认定你违法、不能拘留罚款;可以临时冻结账户,但查清后必须解冻;你无任何行政/刑事/民事赔偿责任。
二、法律依据(《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
1. 民事层面(你无责)
你是善意、无过错:不知情、未获利、按顾客指令操作、有监控/转账/收款截图、第三人在场。
2999元对未成年人属大额、超出年龄智力,转账行为效力待定/无效,但过错在顾客(诱导/利用未成年人),不在你。
依据《民法典》第157条:无效行为的返还责任由过错方(顾客)承担,你已转出、无所得,无需返还/赔偿[__LINK_ICON]。
2. 行政/刑事层面(不处罚)
治安处罚需主观故意/明知违法(如诈骗、帮信、掩隐)。
你完全不知情、无获利、无合谋、无过错,不满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诈骗)、第6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