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追尾对方逃逸,要怎样去处理
[律师回复] (一)保障安全。把车辆移到安全地方,开启危险警示灯并放置三角警示牌;若车辆无法移动,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二)记录信息。尽量记下对方车辆的车牌号、车型、颜色等,拍摄现场照片,涵盖事故位置、车辆受损情况、道路标识等。
(三)及时报警。拨打122,向交警准确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对方逃逸方向等。
(四)配合调查。在原地等交警,如实讲述事故经过,若有行车记录仪或其他监控记录,及时交给警方。
(五)保险理赔。联系保险公司报案,提交相关材料。车辆维修有费用,责任认定后向责任方索赔。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