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见面申请要多久
[律师回复] 1、针对普通行政拘留场景,这类处罚本身最长单处15日,数行为并罚最长也不超过20日,属于行政惩戒范畴,被羁押人员的直系亲属带着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向收押的拘留所提交会面请求就行。常规情况下拘留所收到申请当天就会落实会面安排,全羁押周期内会面次数一般不会超过2次,单次会面的时长不会超过30分钟,整个流程不需要走额外的前置审批环节。
2、针对刑事拘留场景,这是办案机关针对涉嫌刑事犯罪人员采取的临时羁押手段,羁押场所统一设置在看守所,这类场景下普通家属根本没有直接和在押人员碰面的通道,所有会面需求只能通过受托律师推进。
常规刑事案由下,承接委托的律师只要持本人有效执业证件、所在律所出具的正规公函、家属签字确认的委托手续或者法律援助部门开具的援助文书向看守所提交申请,看管场所必须在提交申请后的完整48小时窗口内协调出会面的安排空间,不存在额外的审核缓冲周期。
如果涉案情节触及危害国家安全相关罪名或者恐怖活动类犯罪,侦查阶段的律师会面申请不能直接递交给看守所,需要先同步给到负责案件侦办的单位走前置核准流程,侦办单位收到申请之后同样要在48小时内给出明确的准许或者不准许答复,只有拿到准许文书之后,看守所才会按常规的48小时时限安排双方会面。
哪怕后续办案流程推进,拘留状态已经变更为正式逮捕,律师提交会面申请之后的落地时限依旧沿用48小时的标准执行,从涉案人员被送进羁押场所开始,一直到法院作出生效的最终刑事判决之前,所有非律师身份的近亲属都没有任何途径能当面接触到处于羁押状态的涉案人员。
国内法律服务市场后续也会逐步细化不同类型会见的流程指引,让普通民众不需要花费额外的沟通成本就能清晰对应上自己能走的申请路径,减少信息差带来的不必要操作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