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同居关系时双方子女算不算继子女
[律师回复] 同居关系里,双方子女不能算作继子女。继子女的产生,得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才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父母和继子女是因为生父或者生母再婚,才形成的家庭关系。这种关系建立在合法婚姻的基础上,是法律对再婚家庭里特定亲属关系的一种界定。
但同居可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同居的时候,双方不会受到婚姻法里相关权利和义务的约束。所以,双方子女也不会因为这种同居关系,产生继子女该有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举个例子,在法定继承方面,如果是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和继父母,他们相互之间是有法定继承权的。但同居双方的子女就没有这种基于继子女身份的继承权利。还有在扶养义务上,继父母对受自己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是有抚养义务的,相应地,继子女成年之后对继父母也有赡养义务。可在同居关系下,双方子女没有这种法律责任。
所以说,只要只是处于同居关系,双方子女就不算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