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民间借贷异地起诉怎样驳回
[律师回复] (一)应对民间借贷异地起诉,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若原告起诉的异地法院无管辖权,可通过此方式驳回。
(二)准备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详细说明异地法院无管辖权的理由。例如借款合同未约定履行地,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若接受货币方所在地与异地法院不同,可据此提出。
(三)若被告住所地也不在该地,法院审查后若认定异议成立,案件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若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异议,被告可对裁定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