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婚离婚后分割店铺有份吗
[律师回复] 三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营的店铺能否分割,以夫妻共同财产制为基础,分不同情形处理。
店铺由双方在三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共同经营,或是婚后另一方对店铺有出资、投入劳动力或其他财产性贡献,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可以主张分割对应的财产权益,范围包括店铺资产、经营收益等。
店铺属于一方三婚婚前个人财产,或是婚后以个人婚前财产、个人受赠专属继承财产独资设立,另一方未对店铺有出资、经营贡献,该店铺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店铺涉及家庭共同财产,或是与前婚子女、其他家庭成员共有,需要先完成析产流程,析出属于三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对应份额后,再开展离婚财产分割程序。
双方事先对店铺归属有合法有效的书面财产约定,直接按照约定内容处理。
店铺分割时优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结合店铺出资来源、经营情况、贡献大小等要素作出判决,判决过程兼顾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