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退赃是涉案金额吗
[律师回复] 不少深陷网络诈骗犯罪的当事人常会有认知误区,觉得自己只拿到了几千元的提成,退赃就只需要赔自己实际分到的那部分钱,这种想法完全不符合现行法律的明确规则。网络诈骗案件里划定退赃的总范围,核心锚点是诈骗行为从被害人手里实际骗走的全部涉案金额,不会只看当事人最后揣进自己口袋的实际获利数额。
根据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犯罪分子通过违法手段拿到的所有财物,都必须被办案机关追缴,或者由当事人主动折价退赔给受损方。要是属于多人搭伙协作的共同诈骗团伙,哪怕不同成员之间有明确的岗位分工,有人只负责打话术电话,有人只做赃款转账走账,有人最后只分到总涉案金额里很小的一部分,按照共同犯罪的认定规则,所有参与作案的行为人,都要对团伙骗到的全部总金额承担连带退赔责任,不能以自己分赃少为由主张只承担对应比例的退赔义务。
主动配合退赃、把被害人的全部损失提前填平,是法院后续量刑时会重点考量的从轻情节,能直接带来处罚幅度的宽松调整。涉案当事人的家属如果有余力处理相关事宜,可以第一时间对接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帮着核对办案机关认定涉案总金额的所有证据材料,理清合法的退赔流程,避免出现不该计入退赃范围的金额被不当累加,也能确保退赔操作符合程序要求,真正发挥出退赃对应的从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