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遇到一方欠债应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夫妻离婚时若一方存在欠债情况,债务性质的区分至关重要,这直接关系到由谁来还钱。
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得夫妻一起承担还钱的责任。啥是共同债务呢?就是夫妻两人一起在借条上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了的债务,还有一方以自己名义借的,但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所欠的债务。面对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先用夫妻一起的财产去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夫妻俩可以自己商量怎么分担剩下的债务。要是商量不拢,就只能让法院来判决了。
而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就只能由欠债的那个人自己还。像一方在结婚之前欠的债,还有一方以自己名义借的钱,而且这个钱的数额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同时债主又拿不出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上,或者是夫妻两人都同意借的,这些都属于个人债务。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夫妻在日常生活中,对于较大数额的债务,双方最好都明确知晓并签字确认,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遇到债务性质难以判断的情况,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