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被起诉离婚一般会如何判
[律师回复] (一)若作为被告不想离婚,需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比如双方日常的温馨互动记录、共同旅游的照片等。
(二)若作为原告想离婚,要收集符合法定判离情形的证据,像对方重婚的相关证明、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等。
(三)无论哪方,都要积极参与庭审,清晰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