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侵犯商标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确定赔偿数额时,优先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实际损失计算。为此,权利人需收集相关销售数据、市场份额变化等能证明实际损失的证据。
(二)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可收集侵权人销售记录、财务报表等证据,按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确定赔偿。
(三)当权利人损失和侵权人获利都难确定时,可参考该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等,按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赔偿。
(四)对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的,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基础上,可主张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
(五)赔偿数额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支付的合理开支,如律师费、公证费等,需保留好相关票据。
(六)若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利、许可使用费都难以确定,由法院根据侵权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