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上诉请求后,举证期限是多长
[律师回复] 民事诉讼上诉请求变更与举证期限相关规则,核心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及民事诉讼证据相关规定。
二审新增上诉请求的举证期限规则
二审中出现新增上诉请求,包括在原上诉请求基础上增加独立的诉讼主张时,二审法院通常会指定举证期限。
二审审理范围原则上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展开。
二审中新增独立的上诉请求,比如一审未主张的违约金、损害赔偿等,法院可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举证期限。
普通程序下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少于十五日,简易程序下可缩短至七日以上,具体期限由法院根据举证难易程度自由裁量。
二审中新增的上诉请求未经一审审理,法院可先组织调解。
调解不成的,法院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除外。
此种情形下,举证期限依附于二审对新增请求的审理程序。
法院决定一并审理的,参照一审举证规则指定合理期限。
上诉请求补正与举证期限的衔接
仅对原上诉请求的数额、表述进行补正,不属于新增独立请求的,法院一般不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沿用二审已确定的举证期限。
因补正导致需补充新证据,比如调整数额后的计算依据,当事人应在法院指定的二审举证期限内提交。
逾期提交的,当事人可能承担证据失权的风险。
上诉中增加独立请求的举证期限无固定统一天数,由二审法院根据程序选择、案件复杂程度指定。
普通程序下通常不少于十五日,简易程序可适当缩短。
当事人需以法院书面通知的举证期限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