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父母无钱买社保,其女儿跟其儿子商量两人出钱给父母买,可做儿子的当时也不愿出钱给父母买,做女儿的自己借钱给父母买了,当时达成口头协议,社保钱由女儿领,父母该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钱由女儿给付,可现在这个做儿子的要求各领一半,而女儿不同意,这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以下从法律角度对这种情况进行分析:
口头协议的效力
在我国,口头协议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所以,父母和女儿达成的关于社保费用支付、养老金归属等内容的口头协议,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有效的。这些条件包括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
可能存在的风险
证据问题 :口头协议最大的问题在于举证困难。如果之后双方就该协议内容发生争议,女儿主张自己按照约定支付了父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或者父母主张女儿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由于没有书面的合同文本,很难清晰地证明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及实际的履行情况。一旦进入诉讼程序,没有足够证据支持自己主张的一方,可能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协议变更或撤销风险 :如果出现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例如,之后父母发现将养老保险金交给女儿的约定对自己不利,且符合法定可撤销情形,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该约定。
建议
- 鉴于口头协议的不确定性,建议父母和女儿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社保费用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养老金的领取方式和金额、协议的有效期等内容,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 若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的调解,或者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