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刷信用卡的支出是否为共同债务
[律师回复] (一)判断一方刷信用卡支出是否为共同债务,先看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日常购物、子女教育、医疗费用等,若是则为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共同清偿。
(二)若支出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也认定为共同债务。
(三)若仅为一方个人不合理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或无法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属于个人债务,由刷卡方独自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