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可不可
[律师回复] (一)若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条件)、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这些情形,男方可准备相关证据,如彩礼给付凭证、未共同生活的证明、导致生活困难的经济状况证明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二)若不存在法定情形,男方不建议随意提出退还彩礼的诉求,避免浪费司法资源和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