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最近我跟我老婆离婚,家里唯一一套住房登记在她名下,户主只有她一个名字
[律师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除有特别约定外,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使房产登记在你妻子名下,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那么它很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就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包括各自的贡献、财产状况、子女抚养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建议你与妻子协商解决房产分割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对房产进行分割。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你可以收集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以证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