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和夫妻共同财产哪不同
[律师回复] 很多人会把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共有混为一谈,其实二者看着重叠的地方不少,本质上是两套不同的规则体系,我们可以从几个核心维度把边界理清楚。
共同共有是民法典物权编里明确的所有权形态,要求两个以上的主体依托法定的共同关系,对同一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完整的所有权。生活里最常见的场景,除了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还有家庭全体成员对家中未分割的共有财产,以及遗产正式分割完成前,所有继承人对遗产的共有状态。而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家庭编里专门针对夫妻设置的制度,特指两个人在合法婚姻存续期间拿到的、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它本身只是夫妻这类主体适用的共同共有财产里最核心的那部分。
二者覆盖的权利主体范围差得也不少。共同共有的主体完全不局限于夫妻,只要是存在法定共同关系的人,比如同户的家庭成员、同一批遗产继承人,都能成为共同共有的权利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却只能是已经完成合法婚姻登记的夫妻双方,同居情侣哪怕在一起生活多年,也谈不上形成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二者的终止条件也不一样。共同共有只要背后的共同关系消失就可以终止,比如整个家庭分家析产,或是待继承的遗产全部分割完毕,对应的共同共有状态自然就结束了。但夫妻共同财产除了离婚、一方离世这类直接导致婚姻关系终结的情形,哪怕婚姻关系还在存续,只要双方签下合法有效的财产约定,把原本共有的财产划分成各自的个人财产,也能提前结束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状态。
司法实践里几乎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都属于共同共有范畴,但反过来,你遇到的共同共有财产,绝大多数都和夫妻身份没有关系,完全不能直接画上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