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证据有哪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相关证据,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能够证明涉案人员主体身份的证据,例如其所持有的任职文件、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等;其次是能够证明存在侵占行为的证据,例如财务账簿、银行转账记录、收款收据以及各类发票等;再者就是能够证明被侵占财物具体价值的证据,例如经过审计部门审核的财务报告、由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此外,还包括了证人证言部分,其中包括了来自于同事、上级领导以及商业合作伙伴的证词;最后则是涉案人员的自述与辩护等。总的来说,为了能够充分证实职务侵占这一犯罪事实,我们必须要构建起一个完整且严密的证据链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