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调解完成后出问题还可追究吗
[律师回复] 双方调解完成后出问题,能否追究责任要分情况看。
要是达成的是民事调解,像法院主持下形成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要是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是调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能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调解协议,撤销后就能重新主张权利。
如果是自行达成的调解协议,本质上是合同。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依据协议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要是协议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使协议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当事人也能通过诉讼途径主张协议无效或撤销协议,进而追究责任。
而对于刑事和解协议,在公诉案件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得到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能达成和解。一般来说,除非和解违反法定程序,达成和解后就不能随意反悔追究。
总之,具体能不能追究,要结合调解性质、问题原因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