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案,原告是工程的发包人,现在发包人提供了合同证据,他们只是发包方,未有指定采购方,现在原告是告我们公司和承包两家公司(承包是在我们公司采购的灯具)专利是在2021年3月6日失效,但是合同是2014年签订的,并且原告提供了工程上的灯具合格证,请问这样怎么申辩
[律师回复] 在专利侵权案件中,若原告指控贵公司和承包方侵权,可以围绕以下几点进行申辩:1. 专利失效时间:强调专利在2021年3月6日已失效,因此在此日期之后的生产和销售行为不构成侵权。2.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于2014年,早于专利失效时间,且合同中未指定采购方,说明贵公司作为采购方并无过错。3. 合格证:若合格证显示灯具符合相关标准,可以作为产品合法性的证据。4. 发包方责任:强调发包方未指定采购方,贵公司作为采购方,按照行业惯例和合同约定进行采购,不应承担侵权责任。5. 专利使用权:若贵公司在专利有效期内合法获得了专利使用权,即使专利失效,也不应承担侵权责任。6. 专利无效抗辩:若专利本身存在问题,可以提出专利无效抗辩。7. 证据质证: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特别是合格证的真实性和关联性。8. 专业意见:可以聘请专利律师或专家,提供专业意见和辩护策略。建议尽快联系专业律师,详细分析案情,制定具体的辩护策略。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