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后债权如何处理好
[律师回复] 解析:
当公司进入破产后的清理资产环节时,其所涉及的债权人权利的处理过程普遍遵守一系列严格且规范的法律程序与原则。
首先,由破产管理机构负责深入调查并仔细审核公司的各类债权事项,以确保债权的实质存在以及其在法律上的有效性及具体金额的精确度。对于那些附带担保权益的债权,它们有权在担保品评估值的极小幅杆内得到优先偿还;而剩余部分将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给普通债权人。在进行破产后的权益分配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的宗旨,并依据既定的法律秩序细致无误地按照先后顺序进行偿付作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