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对方的银行卡还能用么
[律师回复] 在起诉离婚的这段特殊时期,那对方的银行卡,通常是可以正常使用。就好比,就像员工在平时的生活里,用自己的银行卡去超市买买菜、去加油站加加油啥的,这些都是没问题的,因为这属于正常的生活范畴。
不过,在法院还没判决财产分割之前,夫妻双方都不能随随便便地去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这就好像说,不能一下子就把共同财产给卖掉或者送给别人。要是申请了财产保全,那法院就有可能依法把对方的部分或者全部银行账户给冻结起来,这样就能防止对方偷偷地转移财产。比如说,对方本来有个做生意的账户,里面有不少钱,一听说要离婚了,就想着把钱赶紧转走,那这时候要是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就可以把那个账户给冻结住,让他没法转走钱。
要是没申请保全,对方在正常的生活和工作范围内使用银行卡一般是不受限制的,就像他每个月该交水电费、还房贷啥的,用银行卡支付是可以的。但要是对方故意恶意转移财产,那在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他可就吃亏,很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所以,建议大家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一定要密切关注对方的财产变动情况,要是觉得有必要,就得赶紧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