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路途中负伤怎么认定工伤
[律师回复] (一)关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等特定事故要认定工伤,关键在于确定非本人主要责任。这必须依靠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据。例如在交通事故中,若交警部门认定职工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那么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可认定为工伤;反之,若职工自己负主要责任,像闯红灯、超速等自身违规行为导致事故发生且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方,一般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其他受伤情况的认定:
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因自身原因受伤,比如自己不慎摔倒等,通常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因为工伤认定在此处强调的是与工作相关或者受到特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伤害,自身原因导致的摔倒等情况,与工作关联性不强,所以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三)工伤认定申请的流程:
若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30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如事故责任认定书、职工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按要求提交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样要准备好相应材料,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