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遇拖欠工资,直接去法院可以吗?
[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依据该条规定,若果您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支持您诉讼请求的证据为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二是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即双方对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合同的履行和解除等方面没有争议,您仅仅是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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